海宁市金茂经编有限公司年新增7500吨环保型广告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建设项目名称:海宁市金茂经编有限公司年新增7500吨环保型广告新材料技改项目
建设地点:海宁市丁桥镇和平路南侧、戚姬港西侧
主要工程内容:项目拟投资16935万元,于海宁市丁桥镇和平路南侧、戚姬港西侧新征土地37.92亩,新建生产厂房,新增经编机、高温高压水洗缸、定型机、涂层机等生产设备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备,从事环保型广告新材料的生产加工,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新增7500吨环保型广告新材料的生产规模。
二、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
名称 | 坐标 | 保护对象 | 保护内容 | 环境功能区 | 相对厂址方位 | 相对厂界距离m | |
东经/° | 北纬/° | ||||||
大气环境 | 120.652244 | 30.440134 | 永胜村 | 约 750 户, 2700 人 | 空气二类区 | 西北 | 1700 |
120.664191 | 30.442650 | 芦湾村 | 约 1100 户, 4000 人 | 西北 | 900 | ||
120.674813 | 30.439941 | 保胜村 | 约 450 户, 2100 人 | 东北 | 600 | ||
120.689516 | 30.424835 | 万新村 | 约 900户, 3000 人 | 东南 | 1750 | ||
120.670961 | 30.417475 | 海潮村 | 约 600 户, 2100 人 | 南 | 1800 | ||
120.644257 | 30.422163 | 丁桥村 | 约1000 户, 3500 人 | 西南 | 2350 | ||
120.650951 | 30.422238 | 丁桥中学 | 约 500 人 | 西南 | 2130 | ||
120.653612 | 30.423719 | 丁桥中心小学 | 约 200 户, 600 人 | 西南 | 1750 | ||
120.672568 | 30.429868 | 迦南肿瘤医院(拟建) | 约420人 | 东南 | 490 | ||
120.676449 | 30.436119 | 马嘴浜农居点 | 约 50 户, 200人 | 东 | 400 | ||
120.668440 | 30.432457 | 西南侧农居点 | 1户,4人 | 西南 | 180 | ||
120.667968 | 30.435504 | 西侧农居点 | 1户,2人 | 西 | 165 | ||
地表水 | / | / | 戚姬港 | 河宽15m | 地表水Ⅲ类区 | 东 | 紧邻 |
声环境 | 120.668440 | 30.432457 | 西南侧农居点 | 1户,4人 | 2类功能区 | 西南 | 180 |
120.667968 | 30.435504 | 西侧农居点 | 1户,2人 | 西 | 165 | ||
土壤环境 | 120.668440 | 30.432457 | 西南侧农居点 | 1户,4人 | 第一类用地 | 西南 | 180 |
120.667968 | 30.435504 | 西侧农居点 | 1户,2人 | 西 | 165 | ||
周边农田 | GB15618-2018中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| 南、西 | 10 | ||||
地下水环境 | 厂区地下水 | 地下水III类标准 | / | / |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(1)废水:
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、清污分流。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;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,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,其余部分纳管,最后由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 标准后排放钱塘江,因此,在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的情况下,企业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无影响。
此外,在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的收集工作,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,特别是对化学品仓库、固废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,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(2)废气
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、处理后可达标排放,正常工况下,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相对较低,不会改变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等级。
(3)噪声
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中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,并针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,车间门窗采用隔声材料,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,避免运转异常,由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见,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较小,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标准限值要求。
(4)固废
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,一般固废视其性质采取资源化等方式处理,危险固废严格执行GB18597-2001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及其修改单要求,做好贮存场所防渗、防漏、防雨措施,同时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后,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,对环境影响较小。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
类型 | 污染物 | 措施 | 预期治理效果 |
水污染物 | 废水 | 项目废水分类处理,碱减量废水经酸析预处理、喷淋废水经破乳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经“UASB+深水氧化沟+高密物化沉淀”处理,废水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,其余部分纳管,最终由丁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。 | 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4287-2012)及其修改单规定的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|
地下水 | ·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,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,防止生产过程中跑、冒、滴、漏的物料渗入土壤,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。原材料、固体废物贮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,并采取相应防腐防渗处理,防止由于降水造成二次污染。污水管道采用防腐防渗管道。 | 防止废水、固废淋滤液污染地下水 | |
大 气 污 染 物 | 醋酸废气 | 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。 | 满足《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962-2015)表1新建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|
定型废气 | 2台定型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水喷淋+冷凝+高压静电装置处理,净化后的废气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。 | ||
调浆废气 | 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。 | ||
涂层废气 | 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+冷凝+高压静电装置处理,净化后的废气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。 | ||
燃气废气 | 与定型废气、涂层废气共同收集处理后排放。 | 满足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》(环大气〔2019〕56号)以及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》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| |
污水站恶臭 | 收集后经碱喷淋+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。 | 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二级标准 | |
硫酸雾 | 无组织排放。 | 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“新污染源”二级标准 | |
固 体 废 物 | 废丝、边角料、一般包装物、次品、污泥、废油、废抹布、含浆料包装物、生活垃圾 | 废丝、一般包装物、次品出售给物资公司,污泥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处理,废油、废抹布、含浆料包装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,废版辊厂家回收,生活垃圾环卫清运。 | 固废零排放 |
噪 声 | 拉毛机、印刷机、印花机、风机等设备噪声 | 1、选用低噪声设备。2、厂区内合理布局,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厂区中部位置 、生产时不开门窗。3、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,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。4、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。 | 达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 |
风险防范及化学品管理 | 危废、化学品仓库等 | 1.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,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。 2.项目建成后要求全面开展预案演练,组织评估后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。 3.设置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制度,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。 4.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,及时启动应急响应,采取有效处置措施,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件; 5.建立原料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。 | 减少环境风减少环境风险 |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
海宁市金茂经编有限公司年新增7500吨环保型广告新材料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,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、不会触及当地环境质量底线、未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,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。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、环境功能区划、城镇发展总体规划;采取相应措施后,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,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,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;项目建设符合公众参与要求,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因此,项目需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,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。从环保角度而言,项目实施是可行的。
六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公示期间,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简本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。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(1)范围:受本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的政府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,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。
(2)主要事项: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。
八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,通过张贴公示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,在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。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以下网址:http://www.hnjmjb.com予以公开。
九、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。
十、有关单位联系方式
①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海宁市金茂经编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海宁市丁桥镇芦红路38号
联系人:王林华
联系电话:13567316400
②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杭州广澄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地 址: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82号国都发展大厦1号楼210F
联 系 人:刘莉
联系电话:15824219533
③、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
环保主管部门: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
地 址:海宁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环保审批科
联系电话:0573-87289023
公示发布单位:海宁市金茂经编有限公司
公示发布日期:2022.12.01
- 上一条:没有了
- 下一条:海宁市金茂经编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公示